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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 104年桃園青年安薪就業讚方案」

 -即日起開始受理至104年12月31日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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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 104年桃園青年安薪就業讚方案」

 -即日起開始受理至104年12月31日止-



一、為協助設籍桃園市未滿30歲高中職以上畢業之待業青年就業,同時協助事業單位

改善人力招募困境,桃園市於今(104)年推出「桃園青年安薪就業讚」方案:

  (一)參加此方案的青年一經媒合成功,受僱於同一事業單位滿3個月、6個月即可分

    別申請就業獎勵金,最高可請領新臺幣2萬1,000元。

(二)單位每僱用本方案待業青年連續任滿6個月以上者,每人可申請新臺幣1萬元

之獎勵金。

二、有意願參與本方案的青年及單位,即日起可洽桃園市政府13處就業服務台,或上

  「桃園鄉親就業e網」(http://ejob.tycg.gov.tw/)查詢本方案相關申請資格、條件及

獎勵方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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